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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8期)

发布日期:2019-05-10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75

福建食品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55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543批次,不合格10批次。

  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2批次:1、晋江市安海镇旺隆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晋江恒兴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月2日生产(分装)的番薯粉(地瓜粉),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丰泽区爱心食杂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晋江市三兴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8日生产的地瓜粉,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糕点不合格2批次:1、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岩万宝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常乐(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6日生产的厚切吐司面包(炼乳味夹心),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闽侯县荆溪百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龙海状圆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日生产的玉米棒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5批次:1、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销售的来自漳州市龙文区东海海鲜批发行的石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0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泉州市泉港区后龙福德龙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14日),腐霉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安溪万达店销售的正蟹(冻)(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漳州市龙文区蔡宝原蔬菜摊销售的姜(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5、厦门市集美区百信福鑫副食品店销售的沙姜(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称厦门百力饮料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2月27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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